永城市法院网讯 7月14日下午,永城法院召开小额诉讼程序促进会,全体干警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永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斌主持。
会上,民二庭庭长黄建民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小额诉讼制度与普通程序和一般简易程序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一审终审”,把法庭变成法治宣传、法治教育的重要场所,让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化解矛盾纠纷。小额诉讼制度的实施,对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增强人们对法治的信仰,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张建斌副院长指出:要利用好“小额诉讼”阵地,在小额诉讼开展工作过程中大胆尝试,不断完善,大胆创新;在小额诉讼全面开展中,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列为一把手工程,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