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12月17日,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永城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
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丁明星在承包永城市黄口乡开发区建筑工地工程时,在发包方将工程款全额支付给他后,丁明星拖欠赵克平等30名农民工工资86365元。此后,永城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其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丁明星依然不支付工人工资,反而采取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2015年7月8日被常熟市公安机关抓获。7月27日丁明星的亲属将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倾听控辩双方意见,严格审查刑事证据,以娴熟的庭审技巧驾驭庭审。被告人丁明星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诚恳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忏悔,且其亲属在庭前已经积极筹款,将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丁明星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显示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同时,院长亲自出庭,发挥了表率效应,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也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