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酒是穿肠的毒药。本是应相亲相爱的村民赵某和赵某甲,却因为喝酒而大打出手。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2月24日,永城市赵洼村村民赵某酒后怀疑本村赵某甲在村中传播其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事,伙同他人到赵某甲家中其家人发生争执并厮打,被人拉开。后赵某邀合亲朋进行报复,致赵某甲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之前赵某和赵某甲达成赔偿5万元的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