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周通报激发执行活力

  发布时间:2016-03-10 07:55:53


     每次看到永城市人民法院办公楼二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我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上面的执行局周通报表,红色表格特别醒目,执行局每名执行人员一周执结案件数一目了然。

    “这特别像企业对销售业务员的管理方法,咱们执行干警的压力不小吧?”采访伊始,我就开门见山问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梁宁。我到该院采访的第一天起想找机会问这个问题,今天终于如愿以偿。

    “哈哈,压力肯定不小,显示屏这么显眼,等于把自己的工作置于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了。”梁宁爽快地回答。

    不仅如此,每周一全院集中点名时,院长还要对执行工作进行点评,对周结案之星进行表扬,对未执结案件的干警点名批评。该院还制定了《执行局案件质量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被完全调动起来了,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全院执行工作上了个新台阶。”梁宁说,自去年6月实行周通报制度以来,全院已经执结案件772起,执结金额3125万余元,特别是在春节前大执行期间,12天就执结案件117起。

    “万一有干警弄虚作假,或者把早前执结的案件报到本周呢?”我问。

    “为了防止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我们在把这个表格通报前,都会先对执行干警上报的案件逐人逐案进行回访。”梁宁介绍,执行局长、院长会对每起案件进行电话回访,监察室人员则会当面回访当事人,并会着重询问是否执行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

    “我们这个通报表可不只在我们院内部通报,每期执行通报表都会呈送给市长、市委书记等市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商丘中院的主要领导,将我们的执行工作主动置于领导的监督之下。”梁宁说,每期呈送领导的通报表后面有一个附件,将案号、案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立案标的、执结方式、承办人等信息全部呈上,承诺每起案件经得起回访。

    “我一直负责回访工作,回访中没有发现一起虚报案件,执行干警也很注重执法形象,不少当事人在我们回访时还一个劲儿地夸执行干警。”该院监察室工作人员蔡东普说。

    “周通报制度盘活了我们整个执行工作,我们都你追我赶地想法子做工作,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想着如何执行。”执行员王明说,他已经连续6周被评为执结之星,6周时间里他执结27起案件,是执行工作的排头兵。他坦言,不少干警在周通报制度刚开始实行时是又爱又恨,但现在基本持支持态度。

    “以前过年时,我们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十个有八个都是问案件执行得咋样了,啥时候能拿到钱。今年过年电话虽然也多,但要执行款的少了。我们过了个安生年!”这是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在一次会议上说过的一段话,梁宁在采访结束后讲给我听。

责任编辑:翟玉华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16941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