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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丹丹同志荣获“永城市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

  发布时间:2016-05-03 08:27:12




    永城市法院网讯 4月29日,在永城市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暨青年团表彰大会上,永城市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崔丹丹荣获“五四青年奖章提名奖”。

    崔丹丹同志作为永城市法院法院青年法官,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无论岗位怎样变化,她始终恪守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秉持着“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得到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在调任民三庭工作以后,审理和调解了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为了使当事双方都能够心服口服,她在庭前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做到了案结事了,不留遗患。她用点滴的工作体现了一位永城当代青年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满腔热情,彰显了新时代永城青年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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