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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三优先”“三到位”妥善处理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10-02-05 10:28:46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法院充分发挥法院职能,努力探索创新审判工作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把“亲农、便农、护农、利农”落实到司法为民具体实践中,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坚持“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快速立案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为“三农”案件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形式,确保该类案件及时立案;设立速裁法庭,对该类案件建立速裁机制,确保第一时间解决纷争;对进入执行程序的“三农”案件优先执行,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采取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公告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坚持“三到位”,即便民措施到位、司法救助到位、调解工作到位。在不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点立案、开庭、调解案件,实现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发放便民联系卡,畅通联系渠道,方便群众诉讼,指导群众诉讼;实施涉农案件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30人次减、缓、免诉讼费8万元,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坚持“案结事了”,注重发挥调解在处理涉农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及时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多发性涉农案件,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让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人员参与涉农纠纷调解,努力实现息诉息访。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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