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近年来,永城市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7月5日,该院被市人大评为“代表测评满意单位”,这也是该院11年以来第四次获此荣誉。
一、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制度。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小组,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部门领导,业务庭庭长为具体责任人,由政治处专人负责制定联络工作计划及接待等日常事务,明确了领导小组、政治处及业务庭之间的关系与责任,形成了专兼结合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网络。
二、建立定期汇报与日常汇报相结合机制,及时报告工作。每年人代会期间,该院由院、庭领导带队,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反馈率100%。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将法院信息、工作动态、调研成果以专刊的形式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报送,报告法院的工作动态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难,主动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
三、丰富联络形式,加强日常联系。该院针对不同的人大代表制定相应的联络形式,保持联络工作的常态化。除做好电话、短信联络外,还在重大节假日、下乡时走访人大代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执行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在“开放日”视察法院并给予监督、指导,使人大代表能近距离接触法院、了解法院,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
四、积极回应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信、主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将收集到的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归纳、筛选,并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区别情况作出处理:需要向人大代表说明具体情况的,安排专人主动上门进行说明,使代表充分理解;需要及时处理的,限定期限由专人处理;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意见建议落实到位。将处理、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对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反馈率达100%。
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和涉及到人大代表的案件。对此类案件,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区分案件性质,指定专人负责,逐案登记,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确保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和涉及到人大代表的案件按期办结。对重点案件,由院长亲自督办。对一时难以办结的案件,及时向人大代表说明情况,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取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谅解和支持。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人大代表关注及涉及人大代表案件的回复率、办结率、人大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