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7月11日,永城市人民法院酂城法庭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成功化解一起因支付宝汇错款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16年3月份家住湖北广水市的刘小(化名)通过支付宝向其兄汇款,因家住永城市大王集镇的刘某与刘小哥哥的支付宝昵称一样,刘小在没有进一步核实身份的情况下,误将1万元现金汇入了刘某账户。刘小多次通过支付宝与刘某协商返还不当得利款,但均未协商成功,刘小无奈诉至永城市人民法院。
法官邱恺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当事人双方取得联系,被告刘某声称在北京打工,路途遥远,工作繁忙,一时无法到法院处理该起诉讼纠纷。于是,邱法官让被告刘某关注其所在法庭的微信公众平台,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一方面向被告刘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开庭手续,另一方面对刘某展开释法明理工作,多次沟通调解,最终被告刘某愿意全额返还原告刘小不当得利款1万元并立即向原告转账支付该笔款项。原告刘小收到转账后,书写了撤诉申请书,上传微信平台进行撤诉。邱法官收到撤诉申请书后,立即制作了撤诉裁定书,当日分别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原、被告双方当事人。
据悉,2016年3月20日,商丘地区首个基层法庭微信公众号(永城法院酂城法庭 微信号:cuochengfating)正式开通上线。微信平台内含“法庭资讯”、“便民服务”、“阳光法庭”三大栏目,内设“诉讼指南、法律检索、预约办理、开庭公告、庭审直播、判后答疑”等11个子栏目,同时增设法官文苑、法官互动等内容,当事人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账号后,通过点击需要的服务项目即可方便快捷的获取所需的诉讼信息。目前,微信平台关注者已达250余人次,发布有价值的法律知识消息70余篇,单篇点击量最高可达400余次,判后答疑接待当事人22余次,预约办理事项30余次。
微信平台的开通,是永城法院酂城人民法庭阳光司法、便民利民的新窗口、新举措,也是近年来永城法院酂城法庭积极探索司法公开和阳光司法的有力尝试,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