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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高标准、严要求” 确保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0-02-22 08:10:48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市人民法院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既有针对性又有灵活性的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为专题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积极部署,确定目标。召开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当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制定教育活动计划,采取针对性极强的相应措施,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另外,结合法院特点,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关于维护司法廉洁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五个严禁”的规定等列入必读材料,并为每位干警配发了专门的记录本,要求边学习边思考,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写出心得体会,活动结束后再进行考评。

     二、运用典型,力求实效。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学习先进人物,我该怎么做”讨论,用正面典型使大家看到差距、受到激励,增强干好工作的自觉性。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结合黄松有违法违纪案件及省部级高官及大法官的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深入剖析黄松有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真正从中吸取教训,努力为公正、廉洁、高效、为民司法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运用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求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党组成员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切实履行好领导的责任,法院的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把党组的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本院实际,采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心得体会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带头写心得、谈体会,带头做到集体学习不缺勤、会议交流不缺席,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

     四、建立制度,严格督查。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规定每次集体活动前活动办公室负责进行点名,活动结束后对出勤情况立即通报。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缺席。建立检查督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负责,经常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实施监督,加强对其负责单位检查督导。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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