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5月26日,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永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挂帅任总指挥,组织执行干警20多人,奔赴现场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为切实做到规范执行、文明执行,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名现场见证和监督执行。当天共执结16起案件,执行到位额90.77万元,拘留6人。
该案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排除妨碍案,经两审终审,判决被执行人清除堆放在申请执行人刘某门前的楼板。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某拒不履行判决,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以未在家为由拒不履行。达到执行现场后,承办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亲属做思想工作,院长江长涛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阐明利害关系,明确告知其抗拒执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表示配合执行活动。随后,用申请执行人雇来的吊车,对现场的九块楼板实施了强行清理,该案得到顺利执结。
活动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他们指出,永城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是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希望今后持续开展此类活动,进一步增进法院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为全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永城市法院在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同时,还主动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主动将执行活动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的有力监督之下,实现了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及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