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父子因房产问题产生纠纷,儿子被判交付父亲房子却迟迟不履行,父子关系犹如冰冻。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保峰另辟蹊径,巧妙调解,最终双方自愿和解,一场父子之争以讲和告终。
原告李某与被告李甲、李乙、李丙系父子关系,共同拥有占地10亩,开发后分有房产15套,李甲称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三人分割涉案房产,但合同并未明确将补偿房屋安置在谁名下,因此原、被告形成共同共有关系。法院审理判决李甲、李乙、李丙每人交付李某房屋一套,其中李乙、李丙同意分给李某房子,唯独长子李甲因长期与李某存在矛盾,不愿将房产分给李某,故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王保峰接手案件后,了解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父子关系这一特殊性,为了防止父子关系进一步恶化,没有盲目行动,而是苦口婆心地做李甲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认识到多年矛盾多产生于误会,是缺乏必要沟通造成的,化解了矛盾,房子的事自然好说,最终由李甲现场支付父亲120000元达成了和解协议,执行法官的耐心终于换来了父子的相互谅解,也为日后双方亲情的恢复营造了有利的基础,案件也得到了圆满解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