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一面锦旗背后的恨爱变迁

  发布时间:2017-08-10 11:06:06





    永城法院网讯  “太感谢朱庭长了,去那么远的地方找人,我的钱终于要回来了,我以前对您不理解,对不起了,这面锦旗不仅是向法官表示感谢,也表达我深深的歉意,您真是我们的好法官。”当事人见到执行局执一庭庭长朱连亭激动的说。

    8月10日上午九点,当事人侯某拿着两面锦旗来到永城法院,对该院执行法官朱连亭在执行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表示赞赏,为执行一庭全体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侯某系执行一庭受理的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15年,侯某因与李某离婚后借款发生纠纷,经两级法院审理,调解结果是李某偿还侯某13.5万元,但李某没有按期还款,侯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李某为逃避执行,躲在外地长年不归,且地址不详,其家人也不愿配合执行,李某所在的村委会也打听不到下落,经四查无财产可供执行,侯某也提供不了李某的下落或财产线索,案件无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侯某的债款无法追回,对执行法官意见非常大。2016年9月,侯某提出李某有老家房屋折迁补偿款,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即可到李某所在的村委会冻结该款项,但该款下发时间和数额不明确,案件仍无法执行,侯某为此案多次奔波,情绪激动,对执行法官由埋怨转为憎恨,连续找执行法官吵闹,影响正常办公,执行法官耐心劝解,始终无法得到理解和配合。2017年6月,案件有了转机,李某的补偿款到位了,但又出现偏差,该款虽被冻结,村委会工作人员却将该款让李某的儿子领走,侯某得知后,情绪更大,迁怒于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依法对村委负责人讲明法律利害关系后,村委会在限定的三天时间内将8万余元补偿款追回,及时交付了侯某。由于余款仍无着落,执行法官顺藤摸瓜,查出李某下落,并及时请示到干里之外的台州将李某带回拘留,2017年8月9日,李某的家人将欠款全部还清并承认错误,被提前解除拘留。侯某领到执行款时,表达着对执行法官的万分感谢之情,对执行法官快速反应、及时果断执行的作风大加赞偿,并以送锦旗方式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的拥戴与关爱。

    恨爱变迁表明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心态的变化,只要我们执行人员尽心尽责,定能将当事人的误解化为理解与支持。

责任编辑:G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15823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