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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四个突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0-02-23 16:31:22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永城法院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目标,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司法理念转变,将被动司法转变为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突出司法理念创新。永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既注重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又注重通过司法审判来促进行政机关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工作。加强对案件的管理,促使依法办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2、突出案例示范作用。永城法院高度重视案例的示范作用,借 “送法下乡”、法制宣传之机,不断强化通过案例向社会宣传遵纪守法、信守合同的重要意义,定期向社会公布依法制裁失信行为、影响社会、家庭和谐行为的典型案例,努力促进和谐家庭、和谐乡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3、突出社会综合治理。永城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强化法院的服务职能,。加强对缓刑人员、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增强罪犯改造效果。开展送法进社区、乡镇、企业等活动,促进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提高。同时,从方便群众诉讼的角度出发,开展巡回法庭、灯光法庭和假日法庭;建立“三农”案件绿色通道;设立司法救助基金;推进阳光司法。

     4、突出司法建议工作。永城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对在审判活动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注重司法建议的质量,并适时进行回访,多方协调,确保落实。这一做法有利于促进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实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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