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上有名 脚下无路
作者:李莹 发布时间:2018-07-05 17:45:49
永城法院网讯 7月5日,永城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代某电话,“请问法官,我在高铁站买票时被告知不能乘坐高铁了,这是怎么回事?”“你来法院执行局吧,有个案件需要向你了解下。”据了解,代某于两年前向何某借款25000元,期限为三个月。到期后代某未按约定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让其尽快履行法院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偿还欠款,代某仍未如期履行,代某遂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责任编辑:c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