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未动工的土地如今物归原主
作者:李莹 陈闽生 发布时间:2018-07-10 16:08:32
永城法院网讯 6年前,刘某与丁某决定合资开发一处房地产。协议约定,刘某将自己的176平方米土地交付丁某开发。房屋拆除后,6年来刘某不见丁某动工,为此,刘某以丁某违约为由将其告到永城法院。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合作开发协议书,丁某应返还刘某的176平方米土地。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数次调解,于近期到现场丈量后将176平方米土地交到刘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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