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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酒后出事故 同桌喝酒共担责

  发布时间:2018-07-23 16:33:41


    永城法院网讯  张某、李某、王某、田某同是好友。一天四人同桌喝酒,酒后张某驾驶李某的摩托车在回家途中撞上路边的交通设施并受伤,当时,在场的三人并没有阻止张某,后张某因健康权受到侵害将三人告上法庭。在执行该案时,王某不愿意为张某支付医疗费用,坚称自己无任何过错。 执行法官耐心给其讲解相关案例,经多次劝解以后,王某认识到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及应尽的义务,将执行款及时交到了永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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