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行政案件重协调
作者:永城市人民法院 代玉东 发布时间:2009-08-22 16:54:30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今年以来,永城市人民法院通过协调方式审结行政案件中无一起案件出现申诉上访、矛盾激化。该院在行政审判中,引入协调机制,努力化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纠纷,力促官民和谐。
其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指导,促进依法行政;二是根据案件不同类型、特点及案情,在诉讼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方式做好行政协调工作;三是宣判后做好行政法律法规的解释及案件服判息诉工作,让胜诉方赢得清清楚楚,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四是案后及时总结,适时发出司法建议。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俞骅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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