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网讯 自1月4日起,永城市开展全市协助法院执行专项活动,即“冬季利剑活动”,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将未执结案件分解到29个乡镇,建立由“一名法院执行干警、一名辖区民警、一名乡镇干部”共同负责的包案机制,共同化解执行难。截止到1月24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辖区派出所配合法院执结了82起案件,取得了显著效果。其中永城法院执行干警在乡镇干部的配合下,执结的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即为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
永城市酇城镇丁桥村薛某某与王某某系妯娌关系,薛某某常年外出,其承包土地由王某某耕种,后王某某仅返还部分承办地,其余地块仍继续耕种,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过多年的吵吵闹闹也未曾完全化解矛盾,且愈演愈烈。无奈之下薛某某于2017年11月6月将王某某等四人诉至永城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王某某等四人立即停止侵害、清除该承包地上的杂物,并将该承包地返还给薛某某使用。本以为判决生效后可以就此了结双方多年的积怨,可事与愿违,生效判决作出后,被执行人未能依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薛某某于2018年11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通过查阅卷宗、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有了初步了解,为了能更全面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多次前往申请人薛某某所在的丁桥村走访调查,实地查看所涉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情况,并做好拍照取证工作,因为该案件是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一旦处理不当将引发更大的纠纷,执行过程困难重重且被多次阻扰,2019年1月4日,永城市开展全市协助法院执行专项活动——“冬季利剑”活动,执行干警以此次活动为转机主动联系村党支部书记丁书记,从丁书记口中得知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双方的争议点,为案件执行提供了切入点。交谈中,执行干警提议村两委出面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丁书记欣然答应并表示全力配合。因被执行人外出打工,原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退回,为履行法定程序,在村党支部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将公告张贴于被执行人所在村公告栏内,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虽然案情已经了解透彻,但是执行法官心里依然十分忐忑,为了能够妥善执行该案件,执行干警崔丹丹反复推敲案件细节,精心制作执行预案,并向执行局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执行局局长聂平的大力支持。经多方做工作,1月10日,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表示一定在公告限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眼看公告履行的期限将至,15日上午十时许,执行法官再一次前往丁桥村,见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和申请人薛某某,村两委干部和当地派出所民警现场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将土地附着物清除干净交付给申请人,申请人薛某某表示对法院执行结果十分满意,被执行人也对执行结果给予认可,该案在村委代表、辖区民警的见证下执行完毕,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方式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