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网讯 新年新气象,1月8日,永城市人民法院被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永城市法院在开展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中,高度站位,严格标准,形成常态,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创卫工作。一是党组重视,先后成立爱国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和责任考核;二是制定《卫生单位创建日常考核实施方案》等,开展环境卫生的日常考核,每周进行卫生检查评比,使任务分解落实到位;三是改造办公环境,按照高标椎对健身房、各审判庭、图书室、食堂等场所进行改造,使各项硬件设施达到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要求。四是高标准绿化,委托设计单位对院内绿化进行设计,现在院内绿化带是“春有百花秋有桂,曲径蜿蜒绿竹翠”置身其中,身心俱忘。
此次获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是对永城法院环境卫生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干净、卫生、优美的环境能够更有效的放松干警身心,更高效地工作。当事人置身于此,愉悦了心情,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
永城法院将继续优化卫生环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卫生创建先进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永城市的平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