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网讯 4月22日,永城法院特邀调解员黄磊明收到从湖北寄过来的一面锦旗。
原告魏某与被告韩某系朋友关系,在湖北曾是同事,一度相处的很好,故被告韩某称家中有急事提出向原告魏某借款请求。原告魏某出于好友关系,当时就爽快答应借款事宜,过了近一年,原告魏某因故辞职返回永城发展,但被告韩某从未提及还款事宜。之后原告电话和微信都被拉黑,连续一个多月联系被告韩某,也没有联系到。无奈只能通过法院网上立案,起诉了被告韩某。这起案件因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特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黄磊明利用音视频进行调解,对被告讲述相关法律条文,以及进入执行阶段被拉黑的后果等等,最终在最高法院调解平台上进行网上签署调解协议,被告达成即时履行还款义务。
原告魏某经历多年追偿未果,现调解成功,特从湖北邮寄一面锦旗以表感谢。
4月23日,特邀调解员黄磊明再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原告张某与被告周某系多年好友关系,周某承包工程,请张某帮忙,并承诺每月支付8000元作为报酬。后周某拖欠张某10000元报酬,经张某多次讨要,拒不支付,张某遂将周某诉至法院,案件指派到永城法院蒋口法庭调解员黄磊明。多次给周某打电话进行调解,周某百般敷衍,很不配合。黄磊明想可能白天忙,晚上应该有时间接电话,于是一天晚上8点左右,给周某电话联系。这次周某表现得很配合,黄磊明做了细致的疏导工作,最终周某同意偿还,并主动履行,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