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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山法庭实行“三快”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开绿灯

  发布时间:2010-03-08 10:45:31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芒山法庭在部分干警脱产学习,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院党组的部署,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对辖区拖欠农民工资案件实行三快:

     一是快立案。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民事诉状后,应在7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审理,法庭针对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打破长规,在接到有关拖欠农民工资的案件后优先进行审查,并当场决定是否立案进行审理。如丁学忠等13人诉李书彬拖欠工资款一案,在原告方即无劳动合同又无其他书面证据材料的情况下,经认真审查后即当场受理了此案。

     二是快送达。为加快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速度,法庭一改受案5日内向被告送达有关诉状文书的惯例,实行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如上述所举案件,立案后,干警们冒着严寒及泥泞当天就将有关诉讼文书送达给了被告,大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快审理。为尽快解决劳资双方纠纷,缩短办案周期,法庭干警在接到有关案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的同时,及时排期开庭,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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