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法院酂城法庭顺利执结一起企业间加工合同纠纷案,既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同时也为企业的“盘活”留出时间和资金。
2021年12月22日,酂城法庭受理了某服饰有限公司诉某制衣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判决某制衣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加工费335675元及违约金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要求拍卖被执行人厂房偿还欠款。酂城法庭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手续,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以疫情影响销售遇阻,流转资金困难为由,向法庭表达了希望能延期履行的意见。
考虑到双方都是招商引资企业,且负责人曾为同乡好友,执行不好不仅不利于修复多年友谊,也会使被执行人企业雪上加霜,难以为继。鉴于此,执行法官赵先俊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一方面要求被执行人积极采取措施筹集资金,避免其房产被拍卖;另一方面积极同申请人做工作,希望其能考虑双方多年合作关系及疫情影响的客观因素,达成执行和解。为了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赵先俊法官邀请永城市招商局有关部门参与协调。通过与当事人10余次会面协商,引导双方正面沟通,确保双方的请求尽可能的得到照顾。2022年6月21日,执行法官赵先俊再次约见双方当事人,缕清双方诉求,提出拟解决方案,经过激烈讨论,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了执行申请。
今年以来,酂城法庭高度重视涉营商环境执行案件,将营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重点,始终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运用司法手段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