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电话搭起沟通桥 调解执行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2-08-11 17:22:51


突起疫情,永城法院执行干警调整工作方式,利用电话联络,搭建执行双方沟通桥梁,成功执结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

2021年,王某宇(未成年人)驾驶电动二轮车与王某大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二轮电动车乘车人王某强(未成年人)受伤,经认定,王某宇负主要责任,王某大负次要责任,王某强无责任。王某强住院19天,支出医疗费46136.22元,构成九级伤残。判决生效后,而被执行人迟迟未予履行,王某强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恰逢永城出现新的疫情,执行法官崔丹丹封闭在小区,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宇后,被执行人王某宇的父亲用微信给执行法官发过来家徒四壁的图片,表示经济能力有限,且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同学关系,都是未成年人,申请人系搭载电动车受伤,两家又是同一个村,彼此的经济状况,双方都很了解,但尽管如此,其仍然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凑钱。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与申请人电话联系,告知这一状况,搭建沟通桥梁,促成双方合意,申请人表示出现事故是天灾人祸,肇事方也是个孩子,也清楚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最终表示谅解,主动让步部分案款。而被执行人也积极筹措案款,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将双方协商确定的全部执行款80000元支付完毕。

另一被执行人王某大,因多次联系未果,执行法官遂短信告知其履行义务。后刑警大队工作人员打通执行法官的电话,原来王某大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收到执行法官的短信后进行了回复。最终在办案民警的协助下,被执行人王某大将判决应支付的67000元款项汇入法院账户。

至此,在未与申请人见面的情况下,执行法官用了十几天的时间将这起案件成功执结,当申请人王某强的母亲来法院领取执行款时,激动的热泪盈眶,表示虽然孩子出车祸遭遇不幸,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得到了赔偿,保证了孩子治疗,感谢永城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60412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