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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刊:巡回审判便民利民 公正司法为民爱民

  发布时间:2022-08-19 15:59:39


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司法需求和新期待,永城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紧扣法庭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巡回审判搬进养老院,让行动不便的老人足不出户享受司法便捷

 

近日,城镇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养老院,依法审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该案原、被告系爷、孙关系。被告王某于2022年3月14日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将自己名下一处房产份额赠与原告,因该房产暂不能办理房产过户,公证处不予办理公,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赠与协议有效。

考虑到被告年近九十行动不便,该案又较为典型,到被告现住养老院审理不仅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而且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荣婷便决定将审判庭搬到了养老院。

庭审前,荣法官通过以理释法,以法明理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现场的群众及该案相关亲友“以案释法”;庭审中,荣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并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确定该赠与协议是否为被告真实意思表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后,荣法官针对此类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对现场的旁听群众进行讲解,并耐心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巡回审,实地勘查就地审判联动调解教育一大片

 

8月18号下午,永城市人民法院酂城法庭法官包丽一行来到大王集镇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通过对案涉土地进行现场勘察,并与村书记详细沟通了解后,利用镇政府会议室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案件焦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审判程序有序进行。

庭审结束后,包丽邀请村书记、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沟通协调中。

一直以来,永城法院直面基层的司法需求,走进田间地头、村室内外、乡镇政府、养老院、社区等地开展巡回审判,切实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将司法资源向基层延伸的同时,又向群众展示严明的法庭纪律、规范的庭审流程、通俗的辨法析理,用最直观的方式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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