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开展“六十日”执行会战以来,加大执行力度,除了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纳失、拘留罚款等常规执行措施外,执行法官突破固有思路,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深挖细查,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的提升执行到位率。
永城某公司与山东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7月,山东某物流公司委托永城某公司运输货物,共计欠运费20万余元未还,永城某公司遂诉至本院,判决书生效后,永城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山东某公司办公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经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公司账户上不见分文,账户也一直处于休眠状态,这说明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然而执行干警没有放弃,通过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公司经营情况,又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获知被执行人在永城本地某公司有一笔到期债权9万余元。得知这一线索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该公司领导取得联系,核实确实存在到期债权,后告知其本院将依法对该笔债权采取扣留和提取强制措施。该公司对这笔款项支付给法院存在顾虑,经法官与该公司法务联系,释法明理,该公司表示一定遵守法律,在接到法院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将该款尽快支付至法院案款专户。至此,一个陷入僵局的案件峰回路转,有了起色,到位9万余元。
执行到位率是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的直观量化,永城法院始终将提高执行到位率作为工作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深入查找财产线索,切实把“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