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山法庭圆满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原告贾某经营农药化肥生意,被告邵某多次在原告处购买化肥,未结清化肥款。2019年1月经双方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于2020年11月6日偿还原告部分欠款,下余欠款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原告无奈诉至永城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
立案后,承办法官陈峰阅卷了解了案件原委,认为双方常年交易建立有一定的信任基础,且双方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还会有生意的往来,如果能够以调解的形式解决纠纷,既符合双方的需求,也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于是陈峰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耐心地向被告释法说理,“拖欠这么多年,原告才来起诉你,而且只要货款,这么多年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连提都没有提,你摸着良心问问自己能不还人家吗?你有难处,难道人家家里就没有老人要赡养、孩子要上学吗?”听到这,电话那头的邵某终于同意分期还钱。考虑到邵某的实际困难,贾某也同意邵某于当月31日前偿还3000元,剩余2000元于次月31日前偿还完毕。双方通过法院线上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本案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永城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的作用,通过调解化解多起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