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3月19日上午,当原告李某从永城市法院新桥法庭法官手中接过5000元工资款时,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你们为了给我讨回工钱,四处奔波,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人民法官真不愧是我们农民工的保护神”。
原告李某是永城市黄口乡黄口村黄楼组农民,有一手专修楼顶漏水的绝活。2008年5月,李某按照被告永城市黄口乡初级中学的要求,为该中学的教学楼做楼顶防水维修,以避免雨季到来时教学楼漏水。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施工,李某按照校方的要求高质量的完成了维修工程。但工程完工后,黄口乡初级中学以上级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为由,仅为李某出具了欠条一张。此后,李某持欠条多次来到学校催要欠款,校方一直说上级拨款未到位,迟迟未偿还李某的欠款。
2010年3月9日,李某偶然看到了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电视讲话,便抱着试试看的心里,来到永城市法院新桥法庭。庭长黄建民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立案受理,并指派承办法官于当日向被告永城市黄口乡初级中学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在答辩期间,被告永城市黄口乡初级中学提出,欠原告款是因为维修校舍时,永城市教委和黄口乡政府答应各半负担维修费,但工程完工后,由于两单位领导更换,维修资金迟迟未能到位,致使无法及时偿还原告李某的欠款。了解到该情况后,庭长黄建民亲自带领承办法官多次到黄口乡政府、黄口乡教育办公室、永城市教委协调。通过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上述单位在完成相关财务交接后,优先拨付了该笔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到位后,被告永城市黄口乡初级中学立即付清了原告李某的欠款5000元,原告李某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