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镇法庭受理两起排除妨害案件,二原告因同一事由起诉同一被告。城镇法庭庭长洪林杰了解到,原、被告三人系同村村民,在村中相邻生活几十年,曾经关系很好,因被告在临近两原告房屋土地上种植树木,引发纠纷,化解未果诉至法院。
为挽回同村几十年的情谊,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群众工作的优势,洪林杰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到实地去查看现场,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公平正义。
洪林杰与原、被告一同查看现场
两起案件中,二原告认为被告种植的树距离原告家中过近,树根容易破坏房屋根基,对房屋造成损害危及人身安全,要求蔡某把靠近二原告房子的树木移除,
被告则认为,种树的地方是自己的地,在起诉之前二原告与自己协商时,已经同意移除树木,但是原告称土地是他们家的,不同意被告继续使用土地。被告一气之下拒绝移除树木,双方不欢而散。
庭审中二原告与被告蔡某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洪林杰分别安抚当事人过激的情绪,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法院一定会公正判决。洪林杰根据树木大小判断被告使用该土地的大致时间,并分析了树木距离房屋过近可能造成的危害。
经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移除树木,原告也不得干扰被告在该土地上继续耕种,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村民李某说:“在家门口就能看见法官开庭,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和法官的严谨。这也是一个学法的过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遇上困难要依靠法律解决。”案件就地审理,能在当地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邀请当地村民旁听,全程接受村民监督,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庭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公平正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