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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刊:巡回法庭入乡村 调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9-20 17:41:04


近日,城镇法庭受理两起排除妨害案件,二原告因同一事由起诉同一被告。城镇法庭庭长洪林杰了解到,原、被告三人系同村村民,在村中相邻生活几十年,曾经关系很好,因被告在临近两原告房屋土地上种植树木,引发纠纷,化解未果诉至法院。

为挽回同村几十年的情谊,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群众工作的优势,洪林杰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到实地去查看现场,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公平正义。

 

 

洪林杰与原、被告一同查看现场

两起案件中,二原告认为被告种植的树距离原告家中过近,树根容易破坏房屋根基,对房屋造成损害危及人身安全,要求蔡某把靠近二原告房子的树木移除

被告则认为,种树的地方是自己的地,在起诉之前二原告与自己协商时,已经同意移除树木,但是原告称地是他们家的,不同意被告继续使用土地。被告一气之下拒绝移除树木,双方不欢而散。

 

庭审中二原告与被告蔡某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洪林杰分别安抚当事人过激的情绪,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法院一定会公正判决。洪林杰根据树木大小判断被告使用该地的大致时间并分析了树木距离房屋过近可能造成的危害。

 

经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移除树木,原告也不得干扰被告在该土地上继续耕种,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村民李某说:“在家门口就能看见法官开庭,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和法官的严谨。这也是一个学法的过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遇上困难要依靠法律解决。案件就地审理,能在当地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邀请当地村民旁听,全程接受村民监督,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庭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公平正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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