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干警对《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9月30日上午,永城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培训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玉峰主持,全体中层正职参加会议。
培训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业务培训。审委会专委、优化营商办公室主任黄建民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主要特点等方面,尤其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第二阶段是学习测试。组织参会干警参加学习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干警对《条例》规定以及业务能力的掌握情况,加深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认识。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指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永城法院将进一步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将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切实发挥好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司法职能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