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0年通过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永城法院工作以来,邱恺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用实际行动阐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用每一次完结的执行兑现胜诉者的权益。在司法实践中,他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怕辛劳,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他总是冲锋在最前,并且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当事人,他热情地为他们提供判后答疑,真诚为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他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物介绍:邱恺
邱恺,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河南省商丘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为永城市人民法院马桥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他多年如一日扎根审执一线,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彰显了一名基层法官的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和责任担当,先后获得优秀法官、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司法为民:“真心换真情,化干戈为玉帛”
2010年,邱恺进入市法院工作,从基层法庭、速裁庭、执行局、民一庭再到基层法庭,可谓是“哪里需要哪里搬”。众所周知,基层工作从来都不轻松,且邱恺所辖区域人数多、案件多,还要承担法院分配的案件,一年审执案件有1000余件,工作困难程度可想而知,但他说:“在哪都是为老百姓办事,哪里最艰苦就到哪里去。”
就这样,他一直铭记“厚德、明法、格物、致公”校训,将对法律的信仰作为指引方向的明灯,前行不止。
工作中,他始终秉持“情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办案理念,察民意、体民情、贴民心、解民忧,原本急脾气的他,面对当事人的诉求,耐心倾听、细致解答,设身处地地从当事人的角度找准切入点,以真心换真情,将一件件民事纠纷圆满彻底解决。
“几个月前,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网上立了案,没想到一步步走来,终于拿到了欠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于某说。
邱恺办理的于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30万元。根据双方的态度,邱恺判断该案有调解履行的可能,故在缺席开庭后并未着急一判了之,而是通过长达月余的多次沟通调解下,最终在审理过程中促使被告还清了全部借款,既避免了原告申请执行的麻烦,也使被告避免了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原告于某专程从郑州赶到市法院,鞠躬致谢,并递交了感谢信和锦旗。
“邱恺法官平易近人、热情待人,让我看到了法官的公正、效率、效果和清廉,他一遍又一遍地和我及被告的代理人进行沟通,让矛盾纠纷得到了顺利解决,非常感谢!”在感谢信中的这段话,从真挚的文字间感受到了于某发自肺腑的感激,也感受到了邱恺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为民情怀。
他的耐心、热心、细心深得群众称赞,十余年来,邱恺先后收到多名当事人赠送的感谢信和锦旗。“群众满意是对我的最大肯定,再忙再累也值得。”邱恺说。
在邱恺眼里,案子没有大小之分,事关群众利益的都是“大案”。因此,他在办案过程中考虑最多的是如何更好地方便当事人,让当事人少跑腿。为保障案件快审快结,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在收到案件后他立刻通知被告领取副本,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及时安排调解。他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分析研判当事人的心理,针对纠纷的不同性质和内容,选择适当的方法、技巧和策略,用当事人能接受和理解的语言传递调解信息,引导当事人双方朝着有利于案件处理的最好方案努力,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平和地接受调解意见,避免矛盾激化,将案件消化在开庭前,最大限度保证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
法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是德治和自治的基本保障。从农村走出来的邱恺,更想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充分发挥“大法庭小法院”作用,将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关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送法进学校,根据多年来的办案经验,针对少年儿童在生活中容易出现的人身安全等突出问题,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如何用法律的武器进行自我保护,教导学生要增强自身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
就这样,邱恺一直凭借正确的态度、扎实的业务、优良的作风、高效的工作,成为市法院的中坚力量。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执行法官,他始终战斗在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线,逐渐成长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符合司法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新时代法官,所带领的马桥法庭也被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守护民生:“执行要规范,也要善意”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邱恺认为,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申请执行人拿到真金白银,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执行实践中,邱恺也是这样做的。
12名农民工和周某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涉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邱恺尤为重视。周某利用多种方式躲避执行,邱恺一方面送达执行通知书,一方面张贴悬赏公告,通过多种方式应对周某的躲避执行。悬赏公告上有周某的涉案情况,周某碍于面子,主动联系了邱恺,通过亲友将农民工工资送到法院,目前,6名农民工工资已执行完毕,其余的达成一致意见,分期还款计划逐步履行中。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阻挠是常有的事。邱恺说:“执行要规范,也要善意,要因具体的案情而定执行方案。”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庞某为申请人,张某为被执行人,需要拍卖张某的房屋。拍卖后,张某比较抵触,拒绝腾房,百般阻挠执行。邱恺了解到,张某有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基于此,他遵循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没有强制执行,而是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为张某预留房屋租金的一致意见。张某非常感激,主动腾房,交付房屋,一起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永城某公司与河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涉案标的125万元,邱恺积极担当作为,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并没有及时评估拍卖,而是多次和双方沟通,给被执行人一定时间准备执行款,现在已经执行完毕。
“在执行工作中,要求我们要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切实解决涉企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永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邱恺说。
在多年的执行工作中,邱恺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方法。执行前,通过法律和信息化手段,做好预案和研判,配备足够的人手,甚至带上公证处人员和医护人员,确保能控制住可能存在的老人情绪过激、当事人以跳楼做威胁的局面。执行中根据现状,灵活采取方法应对,对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依法打击,对情绪激动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先暂停执行,从情理上和法理上做思想工作,争取取得理解,等被执行人情绪稳定后再继续执行。执行后,做好物品保管、房屋过户等善后工作,确保不留后遗症。
坚守底线:“秉公执法,才能真正实现司法权威”
“穿上法袍、戴上法徽,我就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使者,秉公执法,严肃办案,才能真正实现司法权威。”邱恺说。
法徽的天平象征着公平和正义,人民法官要想托稳这个天平,只有做到清正廉洁、不偏不向、用法说话,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和正义。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面对金钱侵蚀和私欲诱惑的危险,邱恺时刻谨记“为民掌权、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理念,坚守原则底线,保持秉公执法的职业情操,用坚定的信念和果断的行为,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他始终相信,只有廉洁作保证,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才能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党和国家的重托。
在思想上,他强化政治学习。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深刻领会,他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
在司法实践中,他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怕辛劳,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他总是冲锋在最前,并且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当事人,他热情地为他们提供判后答疑,真诚为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他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多年如一日,他磨炼出了意志,锻炼出了能力,也忙活出了疾病。由于长时间的坐立写判决书,他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和肩周炎,但忙碌的工作让他顾不上病痛,没有因病请过一天假。尽管很忙,他也时刻不忘“小家”。因妻子在乡镇工作繁忙,他一有时间便接送孩子上学、辅导孩子作业。为不影响工作,等孩子入睡后,他再投入工作,平衡了工作和生活之间的矛盾,展现了法官的职业坚守和对家庭的担当。
迈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邱恺表示,将奋楫起航,继续在基层全力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