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市法院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优势,在办案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队伍素质。以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参审能力为目标,在注重培养人民陪审员“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的同时,采取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技能,使其尽快成为审判工作的内行里手。通过开展综合知识、业务技能以及庭审观摩与经验交流等学习培训,促进他们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定期向人民陪审员赠阅《公民与法》等法律书刊,让他们更好地了解法院各项工作。
二是成立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着眼于人民陪审工作的长远发展,建立办事机构,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将人民陪审工作的管理与服务纳入规范化管理。
三是全面提供人民陪审员的物质保障。对人民陪审员培训费用、参与陪审的差旅及误餐费用等由法院进行专项列支,确保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人民陪审员每参审一个案件,给予相应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补贴。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优势。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民事调解工作,发挥他们对社情民意了解的长处,将人情事理与法律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法交融,定纷止争,尽可能的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
五是严格落实陪审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立足于陪审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监督考核措施。由政治处和各审判业务庭分工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陪审的案件数量、质量、当事人及审判员的综合评价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进行宣传报道,并安排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陪训。通过制度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陪审员司法权能的正当发挥,全面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