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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刊:当事人行动不便 巡回法庭“开”到家中

发布时间:2022-11-24 17:29:07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永城市人民法院芒山法庭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审判的作用,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于2022年11月21日公开审理了一件继承纠纷案件。

 

 

 

被告李某系原告朱某的祖母,原告父亲早逝,其祖父于2010年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近年因政府规划被依法征收,2022年10月29日相关部门将拆迁补偿款8万余元发放至被告李某银行账户。原告朱某的三个姑姑自愿将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原告继承,后原告与被告就拆迁款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峰考虑到被告李某已83岁高龄,使用电子送达、网上开庭并不现实,便亲自到被告家中送达材料、了解情况,在了解到被告因身体机能下降导致耳背、行动不便后,决定在其村开展巡回法庭。庭审过程中,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法官耐心的组织双方进行答辩、举证、质证,最终庭审得以圆满结束巡回法庭便民举措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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