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凭什么让我赔偿这么多钱?”
面对暴跳如雷的洪某,夏法官将其安抚到了座椅上。
“这起交通事故,你认为你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夏法官问洪某。
“我是应该承担责任,但我也只是应该承担次要责任,不应该赔这么多。”洪某怒气未消的回答。
“那我得好好跟你说说你为什么应该赔偿这么多了。”夏法官说。
“我们机动车上路前应该购买交强险你知道的吧?”夏法官问。
“我知道啊,但我当时因为忘了到期时间,没有及时购买,谁知道就在这期间会发生交通事故。”洪某回答。
“那你知道不买交强险会有哪些后果吗?”夏法官又问。
“被交警抓到了会扣分、罚款。”洪某回答。
“你说的只是一部分,其实如果你没有购买交强险,最大的风险并不是扣分或者罚款,而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夏法官说。
“啊,就是说,买了交强险我就不用承担责任吗?”洪某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承保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而且交强险内的赔偿是不区分事故责任的,也就是说不管你承担的是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亦或主要责任,只要你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那在交强险限额内,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夏法官解道。
“那么,没买交强险呢?”洪某回答。
“如果你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将由你承担,也就是说哪怕你承担的只是次要责任,在交强险限额内你也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呢?二十万。也就是说你在二十万限额内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夏法官说。
“法官,那我的这个案子,我得赔多少啊?”洪某回答。
“你这个交通事故,本来原告是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的,但因为你没有购买交强险,那在交强险限额内你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原告的伤情构成了十级伤残,而且上有老、下有小,单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有十万多元,再加上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总赔偿金额将近十八万。”夏法官解释道。
“就因为我没有及时购买交强险,我就得赔偿这么多钱?”洪某问。
“是啊,就因为你没有购买交强险,你得多赔好多钱。”夏法官回答。
“那我也没有这么多钱赔啊!”洪某说。
“如果法院判决了你却不履行,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后,你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都会被冻结,还会被限制高消费,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夏法官继续说。
“那我该怎么办啊?”洪某问。
“其实在诉前调解阶段我们也征求过原告的意见,如果你愿意积极赔偿,原告同意让你在一年内分期支付赔偿款,法院可以为你们制作调解书,这样也能让你有更多的时间筹钱赔偿。”夏法官说。
“哎,那也只能这样了,现在再说后悔还有什么用呢,我同意这个调解方案,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以后开车上路一定将保险买全。也谢谢法官组织我们调解,还给我解释这么清楚”洪某说。
就这样,洪某认识到了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法律风险,这起交通事故案件也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