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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法同行丨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请你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不要回答!

  发布时间:2023-03-15 17:06:37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孤独的你辗转反侧

网络那边的“她”同样难眠

“她”主动出击

说与你有缘

但其实“她”没有恋你的脸

只是贪念你的钱

不信?请看大屏幕

近年来,“裸聊敲诈”作为典型的新型犯罪活动,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影响。为提高广大民众的防诈水平,守护好“钱袋子”,永城市法院特推出本期专刊,为公众拨开“裸聊敲诈”的帷幔。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被害人夏某、茅某某、王某某、宋某某、胡某某等人在网上与他人裸聊,被截图。此后,被犯罪分子以裸聊截图威胁敲诈钱财,前后共被敲诈39.5万余元。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黄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以案释法】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以不给付财物,就将裸聊的视频和图片发送给被害人通讯录中的亲戚、朋友为由,利用被害人的羞耻心和名誉、名声相要挟,使用软暴力索取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故成立敲诈勒索罪。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诈骗分子往往是团伙作案,并且相互之间分工明确,具有极强的犯罪动机和“执行力”,那么我们平时应如何防范呢?在这里,法官友情提醒:

第一、平时收到不明短信或者链接,请勿点击,有很大概率是窃取你个人信息的“木马”病毒;

第二、如果出现被敲诈勒索的情形,一定不要寻求私下解决,请立即报警,因为你的无休止的“给付”并不会得到犯罪分子的同情,反而会激发他们的贪婪;

第三、“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下个林妹妹”,面对夜晚的问候,请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不要回答!

 

裸聊诈骗犯罪团伙分工图

法条释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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