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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法小妙招丨“你说啥,法官拉你进群了?”

  发布时间:2023-03-16 16:08:23


法官:现在,双方已打成和解协议,本案将终结执行。

申请人:那么,案件终结后法院是不是不管了?

被执行人:如果有特殊情况,如何向法院报告?

法官:不用担心,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案件,本庭会建立“一案一群”,畅通沟通渠道,监督履行义务。

申请人:什么是“一案一群”啊?

法官: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啥是“一案一群”

“一案一群”是芒山法庭正在推行的工作方式,也是我们破解 “和而不解”、推进执源治理的小妙招之一。

即:为每一个执行和解案件建立一个微信群,法官在群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也方便沟通交流,充分畅通结案后沟通渠道力求做到“案结”后真正能“事了”。

相关背景

 

执行和解是修复当事人关系,平衡当事人权益,贯彻善意文明理念的不可或缺的制度然而,被执行人借和解协议拖延执行、躲避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之案件结案后缺乏有效沟通、监督渠道,往往“和而不解”,导致申请人和解意愿不高。

为破解和解协议的履行缺乏有效监督申请人和解意愿不高困境芒山法庭经过多次探索,推行“一案一群”的工作方式。

一案一群到底有哪些优势

1.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王某甲申请执行王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因王某乙欠款较多,且在外地涉多个执行案件,申请人对王某乙能否按约履行心里没底。承办法官建立“一案一群”后,在每个还款节点前对王某乙进行提示,王某乙感觉法官时时盯着自己的案件,压力倍增,最终履行了全部义务,并感叹“没想到永城法院法官盯这么紧!

2.畅通结案后沟通渠道

 

陈某申请执行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随后双方便外出工作。在郭某按照约定履行部分义务后,与陈某商议解除对其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账户的冻结,陈某表示同意。可要解冻账户就要向法院递交申请书,一来一回不仅耽误时间,路费也得不少。郭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一案一群”里联系法官执行法官当即在群中进行核实,得到确认当天便解除了对郭某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账户的冻结双方当事人一致为执行法官点赞!

3.有利于修复双方当事人关系

 

梁某购买刘某开发的房产一处,后因投资失败,工程烂尾,梁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房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刘某应于春节前支付梁某2万元,但刘某因资金紧张仅筹集了1万元刘某通过“一案一群”主动说明情况并表示歉意,梁某表示理解同意刘某延期履行,随后双方互致新春问候,双方因诉讼而剑拔弩张的关系得以缓和。

 

 

今年以来芒山法庭成功和解41案,建立微信群41个,无一起因违约恢复执行。下一步芒山法庭还计划着“一案一群”推广到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各阶段,深入推动“三源治理”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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