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豫剑执行丨拒交租金又占房不还?法院:腾房、拘留!

  发布时间:2023-04-06 17:15:53


多亏了咱执行法官我现在终于可以用上自己的房子了”申请人黄在执行现场激动地说

基本案情

 

黄某某将一套住房及框架房屋租给杨某某。合同到期后,杨某某向黄某某表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业,希望相对减少租金,并继续租赁房屋。黄某某表示可以少交一部分,但是房屋另有他用不能继续租了。

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杨某某一直未搬离,黄某某诉至法院。

审理,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被告杨某某支付自合同到期后至起诉之日的租金1万余元限期腾空租赁房屋。杨某某多次向法官保证一定履行判决义务,但并未信守承诺黄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受理黄某某执行申请后,法院对杨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冻结银行卡在腾房现场,被执行人杨某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并表示“我没有地方可去,我东西也没地方放,而且我装修投了不少钱,我得继续租这个房子!”

执行法官洪林杰认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是拒不履行,且造成了恶劣影响,依法决定对杨某某司法拘留15日责令杨某某的丈夫对房屋进行腾退

感受到法院执行措施的威力,杨某某丈夫意识到继续“硬刚”于事无益,遂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现场支付拖欠租金腾空涉案房屋,案件执行完毕。

永城法院将以“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勇“啃”执行工作中强制腾房这块“硬骨头”,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19276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