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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刑庭向一诈骗案件的被害人返还追缴的4万元赃款。

  发布时间:2010-03-31 10:05:47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在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同时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3月30日下午该院法官在向一诈骗案件的被害人返还追缴的4万元赃款。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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