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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法温度 | 前夫拒还田地?法官上门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24 18:12:37


“因为这块地我和前夫吵了十几年了,在法官的调解下,现在终于有了结果,我们心里的石头也可以放下了!”原告吕某紧紧握住永城法院新桥法庭法官崔丹丹的手,感激地说道。

近日,在崔法官锲而不舍的调解下,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终于得以化解。

案情:被告拒绝交付田地

原告吕某与被告蒋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个女儿。二人于2011年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二女儿由原告抚养、大女儿由被告抚养,同时约定被告将家中3.68亩田地交由原告进行耕种。

但离婚后,被告迟迟不愿交付承诺的田地,在村委会、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吕某一纸诉状将前夫蒋某诉至永城法院。

调解:法官入村释法明理

受理案件后,崔法官当天下午便来到原、被告所在村,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和经过。


案子下判易,案结事了难,农村有其特有的乡村逻辑、民风习俗,许多矛盾纠纷看似琐碎细小,但处理稍微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带来更大的隐患,所以调解是当前解决双方纠纷的最好方式,崔法官便决定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面对法官,原告潸然泪下地诉说着离婚后独自照顾孩子长大的艰辛和苦楚,要田地不仅是为了让前夫履行当年的承诺,更多的是想给孩子带来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被告则表示可以将田地返还给原告,但是3.68亩家庭承包田不值什么钱,并且因为抚养大女儿,积蓄所剩无几,最多只能给5000元补偿费。

崔法官从案件事实、子女养育、法律适用、行为后果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以法融情,劝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

最终,被告终于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和给对方带来的伤害,愿意将3.68亩田地给付原告并补偿原告10000元田地收益。至此,双方历时十余年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后续:田间地头测量交付

为确保原告母女能够及时取得田地,崔法官迅速集结法庭干警奔赴现场,同时邀请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随后,干警根据预定方案,对涉案田地上的农作物及其他附属物逐一进行清点,对田地边界测量、记录数据。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工作,这块十余年前就应该属于原告母女的田地,终于交付到了她们手中!

编后语

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看似是一些小矛盾,但是这些小矛盾如不能得到妥善处置,将积重难返,甚至酿成“民转刑”案件。

近年来,永城法院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着重在调解化解纠纷问题上把握原则、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引导当事人知法、明理、重情,切实做到法理结合,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下一步,永城法院将坚持诉源治理,全方位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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