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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彩永法人|朱东帅:扎根基层一线 争做人民法官

发布时间:2023-09-06 17:54:41



朱东帅,199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5年考入永城法院工作,现为新桥法庭副庭长,四级法官。先后被评为永城市优秀政法干警,永城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

他怀着对法院工作的美好憧憬和对法律的虔诚信仰,于2015年考入永城法院,来到了这个温暖而又奋进的集体。

他扎根基层,在乡村农舍间奔走,在田间地头里穿行,化解矛盾、抚慰不平、回访办案质效、多方联动促治理……他为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力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群众的心田。

他就是永城法院新桥法庭副庭长朱东帅。

点滴积累  练就“内功”


当问到如何从一名新手很快适应法官这个岗位时,朱东帅说:“刚进入法院时遇到那么多的司法实务工作要做,真的有点手足无措,当时只感到自己空有理论知识,严重缺乏司法实践经验,便给自己贴上‘菜鸟’‘笨鸟’标签,提示自己要比别人更努力才行。”

一本司法实务问题记录本、一张密集的工作日程表便是他的“内功秘籍”。

为快速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朱东帅就主动向其他法官和同事学习,在工作之余喜欢翻看民事卷宗,这促使他迅速了解了民事办案的实务程序,增长了司法实践经验,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件的处理,他会通过办案手记的形式记录在学习笔记本上,以便在以后的案件办理中能够借鉴。

朱东帅在司法实务问题记录本上涂涂画画,箭头、三角号等随处可见,“债务的加入问题”“正确处理违约责任纠纷的十大关键问题”“卖出游戏账号又恶意找回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典型案件、典型问题的记录,是他“笨鸟”先飞的第一对翅膀。这些现在看来稍显“浅薄”的东西、“笨拙”的方法,对于刚踏入法院工作的朱东帅来说,却是最有效的方法,是需要练好的基本功。

一份辛勤,一分收获。正是靠着这一股韧劲,工作以来,朱东帅办理的各类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较快的工作节奏也是朱东帅需要适应的一个方面。“作为审理法官,几乎每天都在忙于开庭审理,这是我们的庭审日程表,为了做到有条不紊,我们只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因为事情一旦耽误就会造成案件积压,也会造成恶性循环。”朱东帅说。

在快节奏和高质量的加持下,朱东帅通过明确的分工和流畅的合作把责任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形成高效运转的闭环,实现团队的精准提速,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以低成本高效处理纠纷的需求。

因理论功底扎实、办案水平不断提升,朱东帅还承担法庭的法律宣传、司法实践问题调研、优秀案例编写等审判事务性工作,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他撰写的《律师调查令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研究》一文,在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被评为三等奖,被商丘市法学会评为“20192020年度优秀论文”二等奖。

化解纠纷 司法为民



调解率30%的好成绩是朱东帅牢固树立全流程调解理念,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说理说法,实现诉内纠纷“最优解”的成果。

家住永城市太丘镇的刘某、蒋某两家前后相邻,关系较好,遇事多能互帮互助。但两家融洽的关系因蒋某在刘某耕地旁种植杨树而紧张起来,刘某多次以种植杨树影响其农作物生长为由要求蒋某清除杨树,蒋某则以杨树种植在自家承包地上与刘某无关为由拒绝清除,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数年间,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蒋某仅清除三棵杨树,剩余的树一直拒绝清除,双方因此时常发生口角并不相往来。2021年初,刘某以相邻关系纠纷为由将蒋某诉至法院。

朱东帅说:“受理该案后,我通过仔细审阅案卷材料,意识到该案虽系一起普通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但因双方年事已高,积怨很深,如不细心调解,化解多年纠纷,即使作出判决也将面临执行方面的难题。”

为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朱东帅多次前往侵权现场进行细致勘验,并组织村干部、相关村民及原、被告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朱东帅详细解释了法律关于相邻权的相关规定,引用生动案例对相邻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对居民生活中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处理邻里关系所要遵循的原则进行了详细阐述,引起了在场群众和原、被告当事人的称赞和共鸣。

通过多次调解,被告蒋某同意于2021年麦收后将涉案杨树清除。该案调解结案后,因担心双方积怨较深,一时难以完全和解,朱东帅多次对该案进行回访,安抚双方情绪。2021620日,在法官见证下,涉案杨树被完全清除,原、被告当事人均对朱东帅法官的敬业、负责表示感谢,并承诺以后和睦相处,遇事互帮互助。

“案结”是职责,“事了”是初心。朱东帅将“事了”作为彻底化解纠纷的根本标准,总结了适合自己的调解“秘方”:庭前调解重排查摸底、庭中调解重说理说法、庭后调解重关爱回访,同时,以“疏导”为主线,通过近亲属“曲线”调解、诉讼代理人“侧面”调解、司法调解员“幕后”调解、基层组织“联合”调解,构建多元化的大调解格局,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案结事了的结果,助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朱东帅在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基础上,以“小案件”讲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道理”,用好典型案例和真实案例这些“活教材”,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朱东帅办理的原告陈某诉被告胡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告胡某系农村榨油作坊经营者,原告陈某系其顾客,因被告胡某未设置应有隔离设施,致使原告陈某的右手被正在运转的机器轧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胡某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朱东帅认为,榨油坊在农村普遍存在,是一些村民的主要生活来源,且均是开放性作业空间,该案具有普遍教育意义。

随后,朱东帅针对近些年涉农领域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并结合永城法院判决的一些典型案例,组织了一场形式生动、内容详实的涉案安全生产专题知识讲座。

由于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宣传,讲座当天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来自辖区三个乡镇的农村小作坊经营者和部分村民代表现场参加了本次教育讲座,讲座中主讲人多次与台下村民进行互动,旁听村民也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热情而激烈的讨论,通过主讲人精彩和深入浅出的讲述,参加群众对法律中关于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的审慎注意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

深厚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庭审水平、娴熟的司法技能,加上充满热情、饱含关爱的为民情怀,朱东帅扎根基层,带着感情、温度和热情去工作,以自己一点一滴的积极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维护了辖区的安定与和谐,展现了人民满意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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