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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送锦旗谢法官

永城法院妥善处理一起群体纠纷

  发布时间:2010-04-07 10:54:11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原告王收(化名)系侯岭村民,因该村土地多次被征用,经村民集体研究制定了本村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谁的承包地被征用,补偿款就归谁所有,耕地处的沟、路等公共部分的补偿款,全村人均一份。

     王某的土地被征用,村主任张某领到该宗土地补偿款后交给了村民代表冯某,冯某以王收人口少,承包的土地多为由,扣留了其中1.8亩补偿款并处分。王收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判决后,被告以法院没有尊重事实和全体村民意见为由也不上诉,就是进行信访。

     江长涛院长认真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倾诉后交待给立案庭史霞庭长,一定要妥善处理,争取双方都满意不留隐患。史霞和立案庭的同志一道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办案法官的真心、诚心、公心最终感动双方当事人。经过二天不间断的努力,双方达成了协议,并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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