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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枫”景|永城人和越南人闹离婚?看法官线上调解

发布时间:2023-09-20 17:52:01



“法官,我想离婚,

可是对方在越南,

我在永城,

隔的这么远,

她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

我该怎么办?

近日,永城法院蒋口法庭灵活运用微信视频连线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在越南做生意,认识了被告阮某(越南人),后双方于2020年4月在永城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前,被告提供了越南驻上海领事馆出具的未婚证明等材料)。

婚后因双方生活习惯和性格差异较大,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0年8月,阮某返回越南生活,双方分居至今,期间一直未见面也甚少有沟通。

由于长期相隔两地、缺乏沟通,李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调解经过

蒋口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朱连亭了解到被告阮某在越南,到庭参加诉讼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域外司法协助送达程序,会导致案件审理周期拉长,不利于矛盾高效快速化解。

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朱连亭添加了被告阮某的微信,经过沟通,被告表示能听懂少量中文并提前聘请了翻译人员。朱连亭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让被告手举身份证确认核实身份,采取微信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微信建群通过组群视频的方式对该案进行调解。

调解中,朱连亭充分听取原、被告意见,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婚姻登记、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及债务等问题一一进行了核实确认,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调解,被告同意离婚,朱连亭向其发送电子版调解协议,由被告自行打印并签字捺印,再从越南邮寄至永城法院,在双方签完调解协议后,最后再通过微信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至此,该起跨国离婚纠纷案被成功调解,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的同时,也避免了当事人异国奔波,降低了诉讼成本,及时高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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