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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伤同学?法院:赔偿加道歉

发布时间:2023-11-23 17:06:04


近年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愈发引起社会关注,校园暴力更是其中的重点防范范围。近日,永城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校园暴力的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并依法做出判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01

案情回顾

 

 

张某与魏某系商丘某学院在校学生,双方同住一个寝室内,二者均未成年。

2023年4月24日,魏某、张某因小事产生矛盾,魏某便叫来其他好友助阵,并对张某进行辱骂、殴打,导致张某因此受伤并前往医院治疗。

2023年5月15日,商丘市公安局对魏某做出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八日、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考虑到魏某系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措施。

张某向永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魏某支付医药费、交通费,并赔礼道歉。

02

法院判决

 

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最大限额减少对她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案件办理法官包丽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就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家长耐心讲解,从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入手,但奈何双方意见悬殊,调解工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无奈只能开庭审理。

庭审中,魏某及其家属辩称,根据公安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已经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疗费用,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通过原告提供的证据可知,魏某因琐事辱骂、殴打张某,导致张某受伤前往医院治疗,对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扣除魏某已经支付的医疗费2000元,魏某还需赔偿张某剩余医疗费用。

魏某在宿舍内对张某实施辱骂、殴打,并叫来自己朋友助阵,引得同班同学及宿舍楼其他学生前来围观,使得张某在学生中的评价受到影响,张某自身也承担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综合考虑魏某的侵权方式及造成的影响,最终判决魏某支付张某剩余医疗费用,并通过在宿舍楼大门处张贴道歉信的方式向张某赔礼道歉,道歉信持续张贴时间不低于十五日,道歉信的内容由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本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案判决。

03

法官说法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暴力会给受害人造成身体及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影响其身心健康成长。面对校园欺凌事件,不仅需要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避免孩子成为“施暴者”,家长应当言传身教,培养孩子正确的情绪控制和价值导向,学校要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时刻关注学生在校动态,避免悲剧发生。

同时,青少年如遭遇校园欺凌,应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家长、老师、公安机关的帮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04

编后语

下一步,永城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联合学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做好青少年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健康成长关爱,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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