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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法同行丨不好好停车?被撞了还得赔钱!

发布时间:2024-03-05 17:52:00


近年来,我国各类汽车购买使用量持续上升,据有关统计,截至2024年2月初,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3.4亿辆,位居全球第一。

每当开车上路,我们都会给自己心理暗示:要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但停车安全,却常被我们所忽视,习惯性地认为:车停下来了,还会有什么交通安全风险存在呢?

实则不然。随着车辆的大量增加,道路交通环境日渐复杂,违规停放车辆、非法占用通道等违法停车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也常有之。我们来看看永城法院审理的一起相关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12日19时,在永城市S201线陈集中学十字路口路段,姚某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时,撞到刘某临时停放的重半挂牵引车,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姚某受伤。

姚某受伤后入院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姚某诉至法院。

审理判决

刘某辩称,其车辆并未移动,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综合交警部门的现场勘察情况,案件经审理认定:刘某临时停放车辆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最终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姚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因被告刘某购买保险比较齐全,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姚某各项损失21万余元。

法官提醒

临时停车是我们行车途中经常遇到的情况,但停车时一定要注意停车安全,务必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或停放在不会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位置。

如果没有按规定停放车辆,且停放的车辆阻碍了其他车辆通行,不仅可能因违章停车被行政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刘某购买的保险比较齐全,最终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如果保险不齐全,则高额的赔偿责任将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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