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没想到案件能这么快了结,让我们感受到了法院的高效、公正!”在永城法院执行局精执团队办公室,当事人梁某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表达对执行法官快审快结、高效司法的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

案外人张某邀请申请人梁某参与某城市建设工程,该工程系被执行人戴某参与承建。梁某前后共汇款22万元,戴某向梁某出具借条,写明借款22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并约定还款期限。开庭期间,戴某辩称该款系合伙参与款项。
承办法官经审慎调查,审理查明,最终确定该款项实为借款,应予返还。
经上诉维持后,戴某拒不履行义务。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戴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抓紧同步查找其名下财产。
刚开始,戴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对法院人员的抵触情绪也很大,不接执行干警电话,也不和执行干警见面。
为使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判决,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地联系戴某,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法明理,同时严正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后果。并告诉戴某,法院已经掌握了其一些财产线索,一旦冻结划扣,将对其生意产生很大影响。
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戴某态度发生转变。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戴某一次性履行完毕。
编后语
作为一起比较难执行的案件,该案件从执行立案到结案总耗时5天,永城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化解矛盾纠纷,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执行效率,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办案,为当事人着想,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效率”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下一步,永城法院将更自觉把“如我在诉”意识贯穿于办案每个环节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