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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法温度丨工伤索赔起争端?法院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5-21 18:30:00



  因工伤意外而引发争议的情况,是劳务责任纠纷案件中的常见类型,如何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永城法院芒山法庭受理了一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案情回顾 
  被告孟某某系包工头,原告张某某系受孟某某雇佣的工人。
  张某某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被诊断为股骨干骨折。
  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张某某诉至永城法院,请求孟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2000元。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崔丹丹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孟某某应诉并询问案件情况。随后,进行调查核实。经过细致调查询问,基本可以判断,原告张某某是按照被告孟某某安排在工地工作时受伤。
  鉴于本案事实争议不大,决定安排双方到庭进行调解。
  5月11日,原、被告均如约而至。崔丹丹先对双方进行了“背靠背”的调解,从法律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讲解法律规定,并提供类案判决让当事人参考,建议双方理智正确看待问题,划分责任,承担义务。之后又组织了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经过多个回合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孟某某如期向原告张某某支付了31000元赔偿款。
 法律延伸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

  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官提醒 
  提供劳务者在劳动作业中,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意外,造成安全事故,将对自己造成一生的伤害。
  接受劳务者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的工具和环境,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切勿因一时疏忽而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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