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城镇法庭前往永城市十八里镇某村,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推进矛盾就地化解。
01|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土地相邻,原告曾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给被告耕种。
2023年,原告将土地收回,但被告仍继续耕种原告2分地不愿归还,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经村、乡镇多次调解无果,2024年原告向永城法院提起诉讼。
02|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洪林杰随即向该村书记了解该案件详细情况,发现双方因土地范围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认为双方尚有调解可能性,便前往原、被告承包的土地处实地进行查看。
烈日下,洪林杰带领干警在双方当事人和村书记见证下对土地进行了测量,并制作了土地勘验图。随后,在田间地头,洪法官就土地承包、物权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03|调解结果

经过耐心的调解,被告同意将土地返还给原告。洪林杰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明确了返还土地的范围及时间。原、被告分别在协议书中签字、按手印。至此,久拖未决的一起土地纠纷成功化解。
永城法院将继续发挥法庭贴近群众、乡村的优势,加强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的联动联通,通过上门调解等司法便民举措,努力解决好群众“急难盼愁”问题,让人民群众端牢“中国饭碗”的底气越来越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