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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5-04-03 17:02:00


清明时节话清明,廉洁提醒传清风。2025年清明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大力整治“四风”问题,永城法院向全体干警发出这份廉洁提醒,坚决做到“十个严禁”,遵纪守法,“清明”过节。

1.严禁公车私用:不得使用公车或公款开展私人祭扫、游玩活动,以及探亲访友。

2.严守交往底线:杜绝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接触,严禁接受他们提供的吃请、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利益输送。

3.拒绝利益诱惑: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坚决做到公私分明。

4.坚守值班纪律:节日期间值班、值宿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空岗,严禁饮酒。

5.反对铺张浪费:践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6.防止借机敛财:不得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7.远离迷信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崇尚科学精神,传播文明理念。

8.严守八项规定:杜绝一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9.规范用火行为:在祭祀活动中,严格遵守用火规范,杜绝违规用火,防范火灾事故。

10.杜绝违法违纪: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认真抓好各部门的节前教育。全体干警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入“禁区”,不踩“红线”,度过一个文明、祥和、“清明”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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