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田某之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为索得赔偿,田某与儿媳姜某及孙儿们将肇事车主李某诉上法庭,法庭经审理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李某赔偿田某等各项损失246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不履行赔付义务,田某依法提出执行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即派员展开执行工作,无奈,被执行人李某因家庭经济能力不支,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田某自身患有重症,其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儿媳姜某拉着公公,带着幼子到法院缠闹、向有关部门反映。
鉴于此,永城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主动给市委、市政府汇报案件情况,争取救助资金,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被执行人家人拿出一部分,申请救助资金解决一部分,执行局垫付一部分,终于2010年4月30日放假前,将二万余元交到田某手中,田某、姜某也因此倍受感动,给法院送来了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