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为将社会矛盾化解专项整治活动推向深入,永城市人民法院以展现法院、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司法形象为载体,以了解群众司法需求,提升群众司法认同,增强法官亲民意识为目的,适时在全院上下开展了“审判工作人民评活动”。
该院为此项“审判工作人民评活动”活动赋予了四点内容:一是审判活动、审判场所向人民公开。在法院大门旁设立公告栏,各派出人民法庭在辖区各乡镇政府驻地设立公告栏,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及有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外,庭审日程一律用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庭审活动欢迎群众参加旁听。自开展该项活动以来,各基层人民法庭均已选择了两起以上案件在辖区内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或执行,参加旁听群众达200余人。二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庭审旁听。案结后将法律文书送给参加旁听的部分群众代表,并发放评议卡,请他们对庭审活动中法官的司法礼仪、庭审技能、调解技巧、释法明理等能力及裁判结果的公正、合情、合理、合法与否进行监督评议。该院城镇法庭审理的一赡养案,庭审地点设在当地村室,40余名当地群众、司法所、村两委人员及3名人大代表参加了旁听,当庭宣判后收回评议卡37张,98%的旁听群众认为法庭判决公平、公正、合理,法官举止得体、文明高效。三是实行“一案两卡”制。每起案件审结后,随裁判文书向双方当事人发征求意见卡,请他们对法官的办案作风、职业道德、廉政纪律等进行评议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及时做好群众反馈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查办工作,以反馈意见作为线索和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最原始阶段,化解在最基层单位。截止目前,共向180多名当事人发放了征求意见卡。自采取该措施后,因办案作风、案件质量、廉政纪律等问题被反映的情况明显下降,没有新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问题。四是实行制度明示。将涉及法院工作、纪律、收费等方面应当明示的规章制度一律向群众明示,向社会公开,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院机关在电子屏幕上以游走字幕的形式,不间断地将中政委、省高院及我院的相关制度措施向当事人及群众明示,各派出人民法庭也以散发宣传单、开展法律咨询、开办法制讲座等形式积极进行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保障,审判工作的公信力得以提升,从而为顺利化解社会矛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