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记录自然生态变迁的“活化石”,是承载民族历史记忆的绿色“国宝”。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古树名木的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6月4日上午,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永城法院联合市林业局发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大汉雄风景区
此次保护令的核心对象,是位于芒山镇两棵树龄近2000年的银杏树。历经岁月洗礼,它们不仅是永城生态历史的见证者,更是城市不可复制的文化瑰宝。为守护这两份“绿色遗产”,保护令针对银杏古树的保护提出了明确的禁止事项,通过发出保护令旨在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为古树名木筑牢司法守护屏障。
《古树司法保护令》明确提出:一、禁止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二、禁止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三、禁止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四、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使用明火、堆放重物、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有毒有害物质;五、禁止在古树名木上刻划、架设线缆、缠绕或者悬挂物体等,禁止攀爬古树名木;六、禁止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七、禁止其他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周知和遵守,共同践行古树的传承守护,如有违反本令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是法治文明的进步,永城法院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和普法宣讲力度,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为永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